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厉害了!警察蜀黍如何处理家庭暴力,公安部出规范了!
发布时间:2017-10-12
来源:广东妇联综合
公安部要求,在处置家庭暴力警情时,民警应及时出警,利用执法记录仪,对全过程录音录像。到达现场后,积极平息事态,不能以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,或者属于家庭事务为由而推诿不理。有条件的,应当安排女民警参与处理。
对在场的未成年人,应当采取相应保护措施。对家庭暴力情节较轻,依法不够治安管理处罚的,民警应对施暴人当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依法出具《告诫书》。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可能涉嫌犯罪的,应当依法传唤施暴人至公安机关调查取证,及时依法处理。
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,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,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或者因受到强制、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,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代为申请。
此外,根据规范的要求,民警处置此类警情时,还应当尊重被害人的真实意愿,处置中应对暴力行为可能升级恶化做好风险评估,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,控制事态,防止出警处置后发生更为严重的暴力案(事)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