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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法:三分钟读懂《反家庭暴力法》
发布时间:2017-10-12
来源:广州普法
反家暴法实施一年
3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施行一周年,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反家暴法。法律规定,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,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。
谭女士与王先生结婚一年后,王先生所在单位进行公租房改革,分得一套两居室的房子。本该和和美美过日子,可没想到,王先生总是怀疑谭女士贪图他的房子,又怀疑谭女士有外遇。二人经常吵架,王先生不时动手殴打谭女士。不堪忍受的谭女士报警后到法院起诉离婚,并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。法院调取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、伤情鉴定意见书后,认定了家庭暴力的事实,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。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暴法施行后的最大亮点。保护令一旦发出,被申请人就被禁止殴打、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子女及特定亲属,同样被禁止的行为还包括骚扰、跟踪等,大大提升了司法干预家庭暴力的力度,不少受害者从忍气吞声开始勇敢说不。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数据显示, 反家暴法实施一周年,全国法院共发出 498份涉及“人身安全保护令”裁判文书。 年轻的反家暴法, 尚需社会各界达成共识一起对暴力说不。 据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披露,2016年该院正式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纠纷4起,其中2起撤诉,2起裁定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。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共收到7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,其中3份得到法院支持,1份被驳回,另外3份被撤回。与遭受家暴的人数相比,法院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并不算多。 这当中有的是因为夫妻和好撤诉,施暴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痛改前非;也有的是证据不足被法院驳回请求。现实层面上看反家暴法的最大的障碍仍是公众“家丑不可外扬”的观念,不愿意把家事说给外人听。 反家暴涉及多部门联动,在调查取证环节,受害人需要公安机关出具验伤介绍信、对施暴者出具告诫书,但有的基层派出所对这些工作不了解,没有提供足够的支持。即便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,也需要街道、居委会等配合执行。 发生家庭暴力的并不仅仅 是家庭成员赌博、经济困难的“问题”家庭 中等收入的普通家庭、知识分子家庭也有家暴情况存在。业内人士认为,家庭暴力不是仅靠法律就能解决的问题,最终还要回归社会层面对症下药。法律可以制止施暴者,却无法修复破碎的情感。受害者还需要心理干预,才能彻底走出阴霾,投入新的感情。综上所论,不管是实施层面上还是心理安抚层面上,家暴的根治归根到底是需要社会合力推动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