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
行业资讯
广州妇联:《反家暴法》一周年志
发布时间:2017-10-12
来源:
信息时报对“爱我家”采访的报道
截至2017年3月1日,备受关注的《反家庭暴力法》已经实施了整整一周年。作为隐性行为,昔日的家庭暴力曾是许多施暴者和漠视者口中的“家事”;作为危害行为,如今的家庭暴力已成为人人有责任、有权利参与制止的社会问题。去年一年广州市妇联“爱我家”反家暴项目一共收到了228宗家暴求助,受暴者平均遭遇家暴时间长达5年。这不只是别人家的“家事”“不好管”,而是确实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社会问题。今天,就让我们走进爱我家反家暴深度服务项目,共同探讨家暴这一不容忽视的问题。
图1 "爱我家"项目点
日前,籍着《反家暴法》即将实施一周年的契机,广州广播电视台和信息时报的记者拜访了位于越秀区珠光街珠光路163号的广州市妇联“爱我家”反家暴项目点。“爱我家”反家暴深度服务项目由广州市妇女联合会倡导主办,并在珠光街办事处大力支持下,由广州市心明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于2015年9月承办。
向项目求助的受暴者(有的是其亲友代为求助)基本上都是女性,遭受家暴的年龄主要集中在25到65周岁;其中30至40周岁的女性占到了六成,以全职主妇或低收入人群为主;平均每名受暴者遭受暴力的时间为5年,最长的达20年。其学历普遍为高中或中专,也有的学历为大学、硕士乃至博士。学历水平和经济水平较高的受暴者对家暴的认知会比较清晰,亦更容易离开暴力关系。另外,除了正式的婚姻家庭中发生的暴力外,其他共同生活的伴侣之间发生的暴力也属于家庭暴力。根据全球范围内有关家暴的大数据统计可知,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施暴者或受暴者。
向妇联求助的大部分受暴者同时遭受两种或以上的暴力,且受暴频率是会不断升高,受暴严重程度是会不断恶化的。
家庭暴力的形式分为三种:身体虐待,精神虐待和性虐待。捆绑掐脖、掌掴推撞、拳打脚踢、动用武器等行为自然是明显的肢体暴力,但对于精神暴力和性暴力的形式也应了解。长期谩骂、侮辱、跟踪、威胁、恐吓、经济控制、限制自由、不理不睬等属于精神暴力,强迫性交、猥亵等属于性暴力。受暴者普遍都知道肢体暴力是家暴,但对于隐性、间接的精神暴力和性暴力则不太了解。
图2 “爱我家”社工介绍反家暴个案情况
很多情况下,由于受观念影响及夫妻双方经济地位的影响,一些处于弱势地位的受害者往往选择忍气吞声。丁教授说:“家暴受害者一定要严肃认真地对待,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。要有零容忍概念,无论是轻还是重,只要发生,就算是一个巴掌,也可以去报警。”在她看来,报警不仅是为了取得报警回执的重要证据,往往警方介入可以大大降低后续家暴可能性。她也表示,尽管反家暴法已经实施一年,但观念的改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。
项目督导、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社会工作系副教授丁瑜表示,要建立对家暴“零容忍”的观念,多部门的联动和反家暴意识的提升是关键。丁瑜向记者表示,目前该中心与妇联、街道等多部门的联动模式是可行的。她认为,单靠社工组织是难以推动反家暴工作的,公安、街道、法院、教育等部门要对反家暴有一个共同认识。多部门的联动和反家暴意识的提升是关键。
广视新闻采访